AliceSwann

不再任生活的飞针牵引着穿过世界,像一根丝线。
小学四年级的时候,我就有很深厚的文学修养了。我读了鲍勃迪伦的《答案在风中吹》和《铃鼓先生》,惊为天人,从此开始满怀热情地研读诗歌,每每提到诗歌我都能侃侃而谈。我的品位比同龄孩子成熟,其他的孩子都喜欢尼尔杨、保罗麦卡特尼这些肤浅的诗人,我却独独喜欢汤姆维茨,尤其喜欢《爱丽丝》这篇,还据此取了英文名。他的诗深邃,优美,我那时年少不知他的诗在讲些什么,却觉得写得实在好。我想他是崇拜爱伦坡的,虽然爱伦坡的诗作我还未能有幸读过,毕竟一流的诗人太多,没时间读这些二流诗人的作品。还有前面提到的保罗麦科特尼,他本人的诗作虽然肤浅,却还是有些闪光点可循。他擅长写意识流作品,像《你妈该知道》,《佩玻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》,均是意识流诗歌的典范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佩玻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》这首诗,许多人不以为是意识流,其实这首诗的内容与名字之无关联就已经使其属于意识流了。不过麦卡特尼最喜欢写的还是叙事诗,如《她爱你》(虽然这首诗的作者存疑,也可能是其男友约翰列侬所作),《她离开了家》和《当我64岁》。他的朋友约翰列侬就了不起了,他可是《给和平一个机会》的作者,我这样的闲杂人等是不能随意谈论的。








嗯,我睡不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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